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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上诉后如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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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流程

审理

二审的审理分为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开庭审理

1、抗诉的案件;

2、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3、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4、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杀人没有上诉,同案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

不开庭审理

1、可以不开庭: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27天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需要发挥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2、第二审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派员出庭

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都应当派员出庭。

开庭审理程序

1、宣读第一审判决书;

2、法庭调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提交的新证据等进行;

3、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4、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

死刑案件的二审程序

1、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2、必要时听取辩护人意见;

3、复核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

4、必要时补充收集证据;

5、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6、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共同犯罪案件的二审程序

1、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在传唤到庭;

2、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宣判

1、第二审可以委托第一审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或裁定书。

第一审应当在代为宣判后5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并在送达完毕后及时将送达回执送交第二审人民。

2、委托宣判的,买第二审应当直接向同级送达第二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审理期限

1、第二审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审结,对可也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诉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批准。

2、最高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最高决定

二审的审理结果

分为三种。

1、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可以改判。

3、发回重审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二审发现一审审理有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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