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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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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规定具体如下:

1、个税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

2、可享受子女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权利;

3、学前和学历教育可以按照每年1.2万元扣除,非学历教育支出可以按照3600/4800元定额扣除;

4、自付医疗超过1.5万元可在6万限额内扣除;

5、住房基金可定额扣除,按每月800/1200元定额扣除。

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下:

1、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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