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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没有负债在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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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发起人承担连带的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人的条件是应当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人数应当为二至二百人。

一、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有哪些?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1、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履行什么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公司的发起人承担的责任规定是什么

公司的发起人承担的责任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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