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的两种情形及处理方式:一是劳动者违反专项培训和竞业约定,可支付违约金;二是违约金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然而,除法律规定外,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雇需支付高额违约金的条款通常被视为无效,以保护劳动者权益。这种条款常导致劳动者经济损失严重,缺乏公平性。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两种情形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纠纷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违约金纠纷的处理途径如下:
1.协商,协商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2.调解,解决劳动争议中的调解,主要由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争议双方应自觉履行,但没有强制执行力。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劳动合同违约金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违约金无效的情形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
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实务中极少存在劳动合同同等约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雇的违约金责任,多为约定劳动者不管何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用人单位不菲的违约金,有无实际造成经济损失及其多少和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特殊福利待遇或承担保密义务等在所不问,而对于用人单位打破劳动者职业稳定性期待提前解雇,往往没有同等的违约金支付约定,劳动者所失甚多所得甚少,显失公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两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并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劳动者泄露商业秘密或违反竞业约定,也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违约金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劳动合同违约金无效的情形主要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约定劳动者违约金责任,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