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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小区被人碰坏了,物业有没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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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对业主财产损失有过错,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需按合同提供相应服务。未履约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须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业主的财产损失的后果的形成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小区电动车损坏纠纷:物业责任如何界定?

在小区中,当电动车被人碰坏时,物业的责任界定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作为小区管理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物业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停车场和设施,确保住户的财产安全。如果电动车损坏是由于物业管理不善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物业应对损坏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如果损坏是由于他人故意或过失所致,物业的责任可能有所。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物业管理规定、安全措施、监控记录等,来界定物业的责任。最终的界定应由相关法律机构或法庭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结语

物业管理企业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未能按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作为小区管理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停车场和设施,确保住户的财产安全。因此,如果电动车损坏是由于物业管理不善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物业应对损坏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如果损坏是由于他人故意或过失所致,物业的责任可能有所。最终的责任界定应由相关法律机构或法庭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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