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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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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完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 2 范围

药剂科、保卫科。 3 定义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是指针对该类药品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以保证该类药品的安全。 4 职责

4.1 医院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全院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2 药剂科、麻醉科负责自己保管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4.3 保卫科要24小时巡查医院品储存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4.4 临床医生要严格把握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防止因为使用该类药品不当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5 标准

5.1 设立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2 品、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门诊药房配备保险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保管。

5.3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应当有记录。

5.4 对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5.5 医院对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6 收回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由药房值班人员负责计数登记,定期请示相关部门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5.7 患者不再使用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科室应将剩余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药剂科,药剂科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5.8 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6 流程(无) 7 表单(无) 8相关文件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8.2 《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8.3 《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8.4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8.5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9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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