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5600元;
2、运输费用:0元;
3、安装费用:0元;合计:人民币:伍仟陆佰元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2、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当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元)。¥:3400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有损坏者接受退、换。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附加条款
1、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全款。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签字)帐号: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本合同20xx年08月232日签发有效
家具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 家具品牌推广机制更好地规范市场运转,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经营许可
甲方同意乙方在 设立 公司
品牌松本家具产品代理。
二、双方权力
1、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期内享有 品牌经营权并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自主经营,享有该产品在规定地区宣传、推广及销售以,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仿制甲方产品,不得将结算单、合同及附件等非宣传用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货物交接
1、乙方订货及货物变更,一切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回传乙方才有效。
2、乙方定做产品需预付货款,且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和价格提货,如果乙方因故取消该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应自行承担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及所有运输的相关费用。
四、销售数量
1、乙方为地区总代理必须每月提货 万元,每年共提货 万元方可认定为地区总代理。年累计超过 万元,超出部分可增加返点的百分之 。
2、货款计算按实际交付给甲方财务结算。
五、货款结算
1、乙方货款需按甲方指定账号汇入,公司一律款到发货,如因款未到而造成相关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损失。
2、甲方所有产品结算价格均为徐州交货价,以合同签订的甲方提供报价表为准(不含运输费、保险、税费等其他费用)。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出货产品质量稳定、新颖、受市场欢迎、具有竞争力。
2、甲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免费保修12个月,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在10天内给予解决到位。超出保修期或非属甲方原因,乙方必须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3、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必须及时检验,如有疑问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并由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回传后方有效。
七、合作(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天内(除去假日)不发生业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合同附件,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如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解决。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付对方人民币 元整。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署地:大连 合同编号:
甲方:大连明远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家具销售合同
买方:(甲方)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卖方:(乙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编号: )项目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要求,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及附件:
1.1货物描述及附件说明:
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家具及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家具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等有关描述详见合同附件: 报价明细表。
二、标的:
合同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定金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 )于 支付;
3.2 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 )于 甲方 支付;
3.3以上款项均以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支付,所有款项均按乙方规范名称支付。电汇和支票应填写乙方单位名和开票日期,所有款项均由乙方书面指定的财务人员(非业务经办人)收取,未经书面确认,甲方不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而造成损失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家具销售合同。
3.4 报价含安装费(甲方只提供差旅费),含40元/米布艺款。
3.5取费用。
四、交货及验收:
4.1交货地点:
4.2
4.3交收货期:
4.4甲方应在乙方到货后签收),逾期 天以上未予签收,视为乙方已按全数交货;
4.5交货安装场地:为保证安装质量和工期等,由乙方负责办物流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4.6验收按第五条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7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列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建议,对于验收后经双方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五、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5.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家具销售合同。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产品款式(包括材质、造型、色号、面料)、规格、数量、质量进行生产,生产物料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乙方承担第三方给予甲方的违约责任;
5.3甲方对家具功能设计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双方设计人员技术交底的要求制造,使家具满足技术交底的要求;
5.4由乙方提供设计的定做产品或异形产品,应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描述。甲方未予图纸等技术性确认的,按乙方设计标准生产。
5.5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甲方只提供差旅费),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予以更换。对于甲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拆迁、搬移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费。乙方应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双方责任:
6.1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视家具具体情况予以修理或更换,并自行承担因修理、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与累计延误天数相乘得之款项目赔偿需方,关承担连带损失。如大量产品质量均达不到供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货款。如出现退货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4乙方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如家具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遗失,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按本合同要求免费重新制作。
七、免责条款:
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八、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裁决或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保修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合同执行家具销售合同。期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经双方单位盖章或双方代表签字后与合同一并生效。自合同签订后,为方便高效工作,凡是关于产品设计、颜色、规格、款式以及关于送货安装及付款通知等有关需甲方书面确认的事项,经传真确认后均为有效附件。
十、本合同共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附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传 真 传 真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手 机: 手 机:
受委托代表(签字): 受委托代表(签字):
电 话: 开户银行:
手 机: 开户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家具销售合同
甲方(需方):天津x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技术标准:
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
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交货时间:
20xx年月日
五、交货地点:
六、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
七、货物明细:
(附表一:订货单)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元,该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包装与运输费用:
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xx%~50%的违约金。
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xx%~50%的违约金。
③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x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