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2、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向教职工传达学院及上级工会的重要事项;
4、大力助推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师德先进个人”、“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评选工作;
5、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做好“两代会”的日常工作;
6、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7、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指导、支持和监督基层工会及协会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及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8、积极做好教职工互助互济和福利发放等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生病住院职工的慰问工作;
9、配合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10、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11、负责女工委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