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搬迁通知书篇一:危房通知书
危房通知书(存根)
经xx供销社和县联社干部实地察看,你所使用房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因年代太久,大部份结构已损坏,属于危房,已无法维修,随时有倒塌的可能。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现通知各使用房屋者立即自行搬出,以免造成意外伤害。特此通知
使用房屋者签字:
供销社盖章: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危房通知书
经xx供销社和县联社干部实地察看,你所使用房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因年代太久,大部份结构已损坏,属于危房,已无法维修,随时有倒塌的可能。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现通知各使用房屋者立即自行搬出,以免造成意外伤害。特此通知
使用房屋者签字:
供销社盖章: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篇二:关于尽快搬出危房的通知
关于尽快搬出危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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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目前所居住的房屋系原县酒厂家属房,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因建年久远,导致承重构件有效消减,部分地方地面有轻微下沉,墙体底部和砖柱底部等承重构件风化严重,多处渗漏严重,并有继续扩展的迹象。经县房管局安全鉴定为d级危房,属于整栋危房级别,不得继续使用。当前房屋安全隐患极大,为保障您和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尽快自行搬出该家属房,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篇三:危房撤离通知书
危房撤离通知书
王世根同志,你所占用红岩背林场槽坊房屋,该房屋始建于60年代末期,因年久失修,经场干部实地察看,实属危房,不能使用,为了你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限你在接到撤离通知书十日内,全部撤离。
特此通知
郧县红岩背林场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