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派出所可以跨区抓人,需应依法制作办案协作函件,由协作地机关配合。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上级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十九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