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若经过一定的程序被判处刑罚,则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认为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若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若起诉到人民,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
法律分析
一、被依法拘留的嫌疑人在经过一定的程序后,可能会被判处刑罚,但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机关的拘留和人民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二、被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是否有案底,要看最终证明是否构成犯罪事实(不过被刑事拘留的绝大多数最终都是证实构成犯罪事实)。
(一)如果最终确实证明无罪,那么是不会有案底的。
(二)如果案件达不到刑事犯罪标准,很可能会转为行政处罚,留有行政处罚案底。
(三)如果最终证实确实构成犯罪事实,那么不管是否被判刑(不予起诉、情节轻微免除刑事处罚等),一样是留有案底。
总的来说,是否会被判刑、是否会留有案底,最终还是需要看是否构成犯罪事实。而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视,但是嫌疑人亲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嫌疑人在刑事拘留之后,亲属不能进行探视,只有嫌疑人案件的代理律师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律师在和嫌疑人会见的时候,如果侦查机关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派员在场。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进行探视。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探视的具体方式、时间和次数等方面都可能受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探视。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进行一次探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未经侦查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也明确规定了探视的时间和次数。在侦查期间,侦查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取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期间可以随时向侦查机关提出问题。侦查机关必须立即回复,并在收到后七日以内答复。
综上所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探视权,但具体操作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进行一次探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取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
结语
被依法拘留的嫌疑人在经过一定的程序后,可能会被判处刑罚,但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机关的拘留和人民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二、被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是否有案底,要看最终证明是否构成犯罪事实(不过被刑事拘留的绝大多数最终都是证实构成犯罪事实)。如果最终确实证明无罪,那么是不会有案底的。如果案件达不到刑事犯罪标准,很可能会转为行政处罚,留有行政处罚案底。如果最终证实确实构成犯罪事实,那么不管是否被判刑(不予起诉、情节轻微免除刑事处罚等),一样是留有案底。总的来说,是否会被判刑、是否会留有案底,最终还是需要看是否构成犯罪事实。而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视,但是嫌疑人亲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嫌疑人在刑事拘留之后,亲属不能进行探视,只有嫌疑人案件的代理律师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律师在和嫌疑人会见的时候,如果侦查机关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派员在场。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