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征地要坚持四个必须: 1.必须按规划、计划征地; 2.必须征求被征地农民对 征地补偿安置 的意见; 3.必须在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才能动工建设; 4.必须公开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凡征收土地方案未征求被征地农见、补偿安置不 符合法律规定 、没有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一律不得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