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队奖金评定考核办法
一、凡违犯下列其中任何一条(发现一次)扣10元
1、 迟到或早退一次的。
2、 未经许可,不按排班表上班或私自调班的。
3、 衣冠不整,未按规定着装的。
4、 不按要求修饰个人仪容的。
5、 接待客人或对领导、同事未使用礼貌用语的。
6、 工作岗位卫生不整洁的。
7、 病、事假有一天,作一次计算。
二、 凡违犯下列其中任何一条的(每发现一次)扣20元
1、 当值时睡觉的。
2、 当值时未能发现或不报告异常情况的。
3、 未按规定路线时间巡逻的。
4、 领导交办的任务未能按照要求按时完成的。
5、 未经请示,擅自离岗的。
6、 未作值勤记录或记录不清的。
7、 违反工作程序的(未造成后果)。
8、 处理问题,由于简单粗暴,方法不当引起不良后果的。
9、 当值时的问题而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
10、 明显由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工作延误的。
三、 其他
1、 凡被其他部门查到的违纪情况,除按员工手册有关条例处罚外,再按相应的扣奖条款处以加倍扣奖。
2、 考核方法以保安队每月的工作评定表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