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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机关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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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

  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军事委员会;

  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

  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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