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社保随本人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