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敲诈勒索,受害人向机关报警后,由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
一、派出所立案后有通知吗
派出所立案,应将立案通知送达受害人或者报案人,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应在案后三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不立案通知送达报案人,如果报案人不服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复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派出所不给立案怎么办
对于单位不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单位进行申请并且复议,还可以向上一级单位进行申请复核。对有控告方的案件,决定不办理此案的,单位应当制作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并且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方。控告方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的决定书后七日之内向上一级单位进行申请复核。《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三、遗忘物机关不立案如何处理?
机关不予受理案件是要给一张不予立安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不予立案原因。如果想反映可以去可以到它的上级机关申诉,县、区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