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国家、社会为消除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切原因的条件,防止、阻止、阻遏、减少和根治违法犯罪而采取的各种方法、措施、手段和活动,它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大环节之一的防范,是狭义的防范,是指各级党政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为了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发生,通过建立安全防范网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以维护社会安宁的各种治安保卫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四十四条 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