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