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拨打12315,即可投诉。消费者在乡镇网点取件时被要求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的行为属于二次消费,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机关可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快递企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