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急避难场所属于人防,归所在辖区的管,现在随着机构改革人防办撤并进了紧急事务部,省市县应该也会随着机构改革,把应急避难场所归属到地方的应急部门统一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