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效质物证明。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须提供受理人、借款申请人和第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3、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
3、所购商品房的原产权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及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等)。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等文件;
4、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5、有关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稳定的证明;
6、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重复抵押的除外);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5)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贷款担保证明资料;
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等;
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的房产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自由产权且未做其他质押的住房,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
采用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等。
(8)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9)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股权质押贷款适用范围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某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物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它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
1、申请质押的股权依法可以流通,即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对公司股权的质押、转让未做出或禁止性规定。
2、申请质押的股权在此次质押之前必须是未设立质押或有效质押已解除,即借款人对所质押的股权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
3、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实行特别处理、转让或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