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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重新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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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伤复发后,用人单位需要重新申报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变化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或重新审定。”另外,如果工伤复发后用人单位没有重新申报工伤认定,而是继续以非工伤事故处理的话,可能会遭受劳动仲裁或诉讼的风险。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变化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或重新审定。”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工人、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获得相应赔偿和福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在工伤复发后重新申报工伤认定,以确保劳动者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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