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