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销售额按1%征收率换算,填写在当期申报表“应征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