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尊重和保障”于2004年载入,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本质要求。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宣言》首次阐明了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和普遍,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被认为是当代国际社会获得普遍承认的价值和政治道德观念,是否尊重和保障已经成为评判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标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 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