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派出所民态度恶劣的,可以向上级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涉及违法问题的也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如果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向纪委和监察局检举。向其上级机关投诉。全国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专用举报平台123开通,32个省级机关、330多个地市级机关举报平台同步开通。如果发现民警违法违纪的情况,可以到123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1种观点: 派出所处理不公平的投诉方法如下: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申请复议;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直接提起行政诉讼;4、向纪委或者监察委,投诉。如果只是一般行为,没有造成伤害,可以向上级的、政治部、纪委、实名投诉或控告,他们会给投控人调查处理结果并反馈情况。如果造成了伤害,有损害后果则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报案,要求立安处理。还可以向同级、委反映情况,请求或委的督办或干预,也可以向上级或委反映情况。还可以请求媒体的监督,引起社会关注,促使问题解决。人民不作为的,任何公民或组织都有权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等进行检举投诉。机关人民的法定职责具体如下: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举报、控告的某个工作人员,可以到人民机关,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或者向基层人民提起诉讼。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种观点: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申请复议。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向纪委和监察局检举。向其上级机关投诉。全国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专用举报平台123开通,32个省级机关、330多个地市级机关举报平台同步开通。如果发现民警违法违纪的情况,可以到123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2种观点: 如果民警被投诉,上级相关部门一旦接到投诉,会立即派人到警署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果被投诉民警的确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被投诉民警需要承担组织相应的惩罚,并不得对举报公民进行打击报复,应当改正工作不足之处,虚心接受处分,改正工作态度。对于涉及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应当立刑事侦查案件,依法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种观点: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投诉派出所民警:1、向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2、向纪委和监察局检举。3、向其上级关投诉。4、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5、全国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专用举报。一、交警执法不规范为什么没有整改报告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二、报警后不处理怎么办报警后不处理的方法如下:1、不处理是指机关不予立案。此时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2、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应要求机关说明理由。一、报警后的处理流程如下:1、首先会详细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2、根据案件等级是否要做一个详细笔录;3、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4、警员通告案件大致处理方式、流程;5、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二、举报报警后不处理的方法:1、可以去的督察、监察室、纪委或者当地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另外一定要实名投诉举报,匿名的一般不予受理;2、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是123;3、可以网上投诉警方的不作为;4、向人民和行政监察机关投诉。综上所述,报警后不处理的方法是不处理是指机关不予立案。此时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应要求机关说明理由。三、民众如何向投诉法官?如果法官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人民投诉,还可以直接到各级纪委的网站上进行举报。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信函、网络还是口头举报等方式,最好是提供明确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很难查实并予以处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人民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派出所有不作为、处理案件不工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违法乱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控告。在行政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处理不公正,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十天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2种观点: 如果派出所有不作为、处理案件不工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违法乱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控告。在行政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处理不公正,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十天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提起行政诉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3种观点: 派出所如果不办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1、打110投诉。2、打市局电话投诉。3、打热线投诉。4、打国家级的投诉电话。5、写匿名信去省厅、当地、、信访办等以下所例可供参考:(1)向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2)向纪委和监察局检举;(3)向其上级关投诉;(4)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进行曝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人民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