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办税人员资格证; ②购领审批传递单; ③已开具使用的旧及使用情况明细表; ④普通购领卡。普通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 专用而言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专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第3种观点: 1.开具普通所需资料:(1)个人开具:姓名、身份证号码;(2)单位开具: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具体可加上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2.开具专用所需资料:(1)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2)开户行名称及帐号;(3)货物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4)销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