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1、房产契税已是交代表买卖成交,但必须要办理房产证才能证明产权归属。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3、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 怎么才能取得合法所有权?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综上所述,房产契税已是交代表买卖成交,作为一种契约也是一种保障交易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2种观点: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契税标准具体如下: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住宅性质房屋,不管面积多少,都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3种观点: 房子契税在税务部门交。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财产税,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向税务部门交纳,由税务部门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契税缴纳所需材料主要包括:1、购房合同:证明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2、身份证:证明纳税人的身份;3、户口簿:如果购房人是家庭购买,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信息;4、婚姻情况证明:如果购房人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婚姻证明;5、无房或者有房证明:如果购房人是首次购买房屋,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如果购房人不是首次购买房屋,需要提供有房证明;6、土地证:证明土地的使用权。综上所述,契税缴纳所需材料相对较为繁琐,需要购房人认真准备。在准备材料时,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在缴纳契税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税款的正确缴纳和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