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公积金可以在社保卡里查询到,所以有的单位就没有去办卡。可以要求单位办理公积金卡。从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了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新模式,缴存人除了可通过单位办理外,还可以选择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相关的合作银行申领联名卡。最短可以在申请当日拿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同时,允许“一人多卡”,即缴存职工可在多家合作银行申请办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3种观点: 都可以起诉,能不能胜诉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在20年内,随时主张权益,享有胜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