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在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共同负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四毕业后去当兵,如果立功的话,是可以加分的。公的条件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就是笔试和面试的总分,如果立功的话,是可以在总分之上再加分的。如果同等情况下,可得到优先录用的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7条第1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2004年1月,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意见》第2条第4款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七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2种观点: 第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7条第1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2004年1月,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意见》第2条第4款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七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第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7条第1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2004年1月,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意见》第2条第4款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七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15%加分投档:1、本人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2、父母为烈士的(含非军人);3、父母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10%加分投档:1、本人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2、父母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3、父母在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的。(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军区级单位政治部确定是否在其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按不高于文化科目考试始成绩的5%加分投档:1、本人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2、父母符合下列条件的:(1)在国家划定的二类边远艰苦地区或一类、二类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2)在三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或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现役干部;(3)在飞空勤干部、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干部;(4)在舰艇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5)在涉核乙种以上场所工作累计满15年并享受二等以上保健津贴的现役干部。本条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病故干部、当年转业复员或退休干部。3、父母驻地在县城以下应急机动作战、任务连续工作满5年的现役干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可以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应当参加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毕业后应当履行培养协议到服现役,按照规定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但符合所在学校普通生培养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生;被开除学籍或者作退学处理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考学保送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优秀士兵还有机会保送入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回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任职命令。2、士兵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3、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高起本类别没变,虽然表述都有新增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之类的。其中双一流在校生可以免笔试入学。2.专起本类别没变,但是今年是最后一年有专升本类别,22年将开始和高起本合并统一考试(可能以后考上也是读4年)3.本科毕业生提干有变动,首先在服役期间拿到毕业证的,也可以参加大学生提干考试(但是不超过服役三年),取消了基本素质中党员 取消专业要求和现实表现(取消了对三本毕业生的)。考试依旧是145道选择题2道综合题。4.优秀士兵保送有变,保送类将不再参与统考直接实行军事+面试新,年龄统一改为不超过25岁且服役不超过8年,新增获一次战时三等功或驻艰苦地区的一次三等功 同等符合之前的二等功或二个三等功条件。新增了因文体参赛新闻报道立功的不参与保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15%加分投档:1、本人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2、父母为烈士的(含非军人);3、父母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10%加分投档:1、本人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2、父母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3、父母在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的。(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军区级单位政治部确定是否在其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按不高于文化科目考试始成绩的5%加分投档:1、本人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2、父母符合下列条件的:(1)在国家划定的二类边远艰苦地区或一类、二类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2)在三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或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现役干部;(3)在飞空勤干部、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干部;(4)在舰艇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5)在涉核乙种以上场所工作累计满15年并享受二等以上保健津贴的现役干部。本条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病故干部、当年转业复员或退休干部。3、父母驻地在县城以下应急机动作战、任务连续工作满5年的现役干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可以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应当参加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毕业后应当履行培养协议到服现役,按照规定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但符合所在学校普通生培养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生;被开除学籍或者作退学处理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现役士兵考军校新规定1、确立大纲以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更新,保持适度稳定。2、取消大专毕业生士兵单独组考,不同学力士兵报考生长军官院校文化考试使用相同大纲。3、文化考试增加军事和历史两门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作了适当压缩,重点考查基本知识和基础能力。4、院校招收士兵学员考试主要分为军事共同科目和文化科目考试。5、军事共同科目考试由师级以上单位组织,考试内容为队列、轻武器操作、战术基础动作和体能,总分未达到60分或有两项(不含)以上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文化科目考试。符合参加文化科目考试条件的,军事共同科目考试成绩全数计入总成绩。一.生长军官考学条件(一).年龄:1.高中毕业士兵(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技术学校)高中学历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大学在校生士兵、大专毕业士兵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在上大学期间(未取得大学毕业证)入伍的士兵,学历仍算作高中学历,报考年龄与其他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士兵一致,即不超过23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兵龄要求: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以上的详细年龄是针对参加2022年军考的士兵。2021年9月入伍,参加的是2023年的军考,出生年份均要晚一年。(三).其他要求:1.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2.参加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二.考试内容变化军事体能考核。体能:单双杠、手榴弹、中短跑、队列等;专业:本人在从事专业的基本内容。具体军事体能考核内容,各军兵种有所不同,参考所在单位上一年士兵报考军校的军事体能考核项目加强训练即可。语文: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填空题为新增)主观题,设诗歌阅读题、文言文阅读题、现代文阅读题、写作题等。分值占比:总分150分,客观题30-40分、主观题110-120分。数学: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填空题为新增)主观题,设解答题、证明题。分值占比:总分150,客观题50-60分、主观题90-100分。政治: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填空题为新增)主观题,设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分值占比:总分150,客观题20-30分、主观题40-50分。军事: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主观题,设简答题、材料分析题。(所有题型均为新增)分值占比:总分80,客观题30-40分、主观题40-50分。物理: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填空题为新增)主观题,设计算题。分值占比:总分80,客观题40-50分、主观题30-40分。化学: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填空题为新增)分值占比:总分70,客观题70分。历史: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主观题,设简答题。(所有题型均为新增)分值占比:总分150,客观题20-30 分、主观题20-30 分。英语:试卷结构:客观题,设选择题、填空题、阅读理解题、完形填空题。主观题,设翻译题、写作题。分值占比总分150,客观题60-70 分、主观题30-40 分。考试科目共计8科、考试时长总计720分钟、考试总满分750分三.生长军官学员加分2022年加分最终条件以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军考最终成绩:生长军官:文化科目考试得分+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得分+加分=最终得分。因父母符合上述情形而享受加分的考生,应当为婚生具有遗传学血缘关系的子女,或生前确定具有合法收养、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父亲或母亲累计(连续)工作、服役年限计,均截至今年6月30日。父母系退役军人或服现役期间病故,符合上述情形(烈士或因公牺牲的除外)之一的,享受相应加分。法律依据《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修订)》第七条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二)能胜任本职工作;(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军考加分总体上可以分为4种情况,前三种没有明显的变化,尤其是第四种,今年变化非常大,想要参加军考的学生要注意了。第一种、在军考成绩的基础上加分5%录取的情况:1、对于参加军考符合条件的士兵,本人获得二等功或者三等功的;2、父母是驻地县城以下的作战或者是在任务连续工作满5年的干部,现在还在岗位的,不在岗位的不在加分的范围之内;3、父母在国家的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现役干部;4、父母在三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或者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现役干部;5、飞行最高年限或者停飞不到一年的空勤干部等;6、累计满20年的舰艇工作的现役干部;7、跟核乙种有关的以上场所累计满15年的现役干部;第二种、在文化课的基础上加分10%录取的情况:1、获得一等功或者战时二等功;2、父母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3、父母在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的;第三种、在文化课的基础上加分15%录取的情况:1、被授予或者军区级单位荣誉称号的;2、父母是烈士的,包括非军人烈士,非军人烈士像烈士等也在内;3、父母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第四种、在文化课的成绩上加10分录取:1、少数民族地区入伍的考生,在文化课的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不是少数民族的考生,在文化课的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2、父母是驻地在县城以下的应急机动作战、任务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现役干部;3、参加军区级以上的单位的重大抢险执勤、训练演习等活动完成任务出色,并且,获得三等功的;需要同时满足才可以加分;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院校招生工作条例》 第三条 院校招生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伍的基础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培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第十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在总部领导下负责承办全军院校招生工作。军区级单位、省军区的招生办公室和院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级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分别负责承办本单位、本省院校招生工作和本院校招生工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还负责承办本单位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在本单位首长、机关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承办本单位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各级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级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军训、干部、财务、卫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还应当有本省招生办公室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