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内容如下:1、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相关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2、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交通规则有: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红灯行、绿灯停,黄灯亮时,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2、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4、不要翻越道路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5、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6、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3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115条。2017年10月7日,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