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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共有人去世后如何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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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有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死亡卖房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共有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更改权属人,由其继承人配合共有人进行买卖过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种观点: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直接将房产向外出售;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同时继承该房产的要想出售该房产应当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并且出卖款按比例分给其他继承人;2、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配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3、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赠人进行协商,确定房间的具体归属,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4、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亲属作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房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3种观点: 继承人和房主办理新房产证后,可以将房子签字过户给他人,按照默认的共有权益,继承人和房主各占50%。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所办理,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持房产卖契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经审查验证后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法律分析需要办理继承,有继承人和房主,办理新房产证,确定产权后,有这两人把房子签字过户给他人,只要有共有人姓名标注,住房权益他就有份额,没有约定多少,就是默认他和房主各占50%。手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吗,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就要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者和房产证登记人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就可以卖掉住房。相关知识:房产证如何办理(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后办理房产证有一个时限,这个时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请办理。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后,交易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拓展延伸共有人死亡后,如何顺利办理房产继承及出售手续共有人死亡后,顺利办理房产继承及出售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需要确认共有人的继承人身份,可以通过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然后,办理继承手续,包括申请继承证明、办理遗产分割等。接下来,您需要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包括办理继承人名下房产证、产权转移登记等。最后,您可以选择出售房产,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手续等。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处的意见,以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记住,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所以请务必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结语继承房产涉及多个环节,包括确定继承人身份、办理继承证明、房屋权属变更等。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处的意见。办理房产证需要在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请办理。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并经审查验证后领取房地产权证。请确保按程序进行,以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持证人死了,家属(第一顺序继承人)要做房产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可以过户到继承人名下。过户后,原房产证就注销了。如果继承人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那就不会注销(因为房管局不知道持证人死亡的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或者直系亲属之间加减名,只需要交几十元到几百元的登记费等手续费;其余关系,视同买卖或赠与,需要交契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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