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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医疗过失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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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否属于医疗过失应从以下四方面判断:1、有没有违反相关的现行卫生法律法规、诊疗规范。若因为医疗机构违反相应法律规范造成损害,推定其有过失。2、是否尽到相应诊疗义务。3、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医务人员必须将有关的情况如实告知病人及家属,不得隐瞒。4、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侵权责任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后者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确定医疗技术过失时,必须确定具体的判断标准。这个标准可以借鉴日本医疗损害责任法中医疗水准的做法,可以采用“当时的医疗水平”标准,即确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技术注意义务。判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是否违反技术注意义务时,应当适当考虑地区、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综合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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