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完善婚前财产公证的理由:1、解决未婚夫妇的信任危机,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2、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3、构建我国完整的夫妻财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完善婚前财产公证的理由:1、解决未婚夫妇的信任危机,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2、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3、构建我国完整的夫妻财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积极效果: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完善婚前财产公证的理由:1、解决未婚夫妇的信任危机,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2、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3、构建我国完整的夫妻财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完善婚前财产公证的理由:1、解决未婚夫妇的信任危机,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2、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3、构建我国完整的夫妻财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利: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对短期内解决财产麻烦有利。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婚前财产公证的弊: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2、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3、婚前财产公证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4、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婚前财产公证使夫妻财产产权明晰,避免纠纷产生。2、预防功利婚姻。3、消除再婚者的顾虑。4、可以减少诉讼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协议一般来说不需要公证即生效,如果您想要公证,可以直接询问所在地公证机构。婚前协议效力很强,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您需要注意两点,如果是把一方单独所有的个人财物完全约定给另外一方,特别是房产,存在被认定为赠与的风险,而赠与合同在赠与行为完成前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您最好给婚前协议做一下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是无法撤销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协议中强调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婚姻生活,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与离婚协议混淆,离婚协议是为了离婚而签订的协议,自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此前可以随意反悔,一旦写成离婚协议,其实是没有效的。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积极效果: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积极效果: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3种观点: (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的审判压力。(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利: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对短期内解决财产麻烦有利。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婚前财产公证的弊: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2、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3、婚前财产公证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4、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人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3、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第二十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1、再婚者。2、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差距悬殊者。3、经商办企业的夫妇。4、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5、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6、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妇。7、附条件的赠与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婚前财产公证使夫妻财产产权明晰,避免纠纷产生。2、预防功利婚姻。3、消除再婚者的顾虑。4、可以减少诉讼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对婚前财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询问,双方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3、双方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书;4、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期限日凭收费单据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种观点: 结婚婚前财产不一定需要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强制男方双方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办理公证手续,只需要按照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来进行确认。并且没有经过公证并不会影响婚前财产的效力。只有经过了公证的婚前财产,才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存在着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婚前财产要如何公证1、当事人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等进行审查,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第2种观点: 一、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1、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为了明确个人财产不与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混淆,或者避免婚内的财产纠纷或者离婚时的财产纠纷,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相关资料的准备,如身份证、婚前财产协议书;2、男女双方亲自到现场,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3、配合做好公证谈话笔录、确认签字;4、亲笔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书;5、在规定的期限内凭收费单据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利: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对短期内解决财产麻烦有利。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婚前财产公证的弊: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2、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3、婚前财产公证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4、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积极效果: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种观点: 从法律方面来说,婚前财产公证是以减少财产纠纷为目的,起到了一个正确保护的作用;从社会角度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则是新婚夫妇的理性选择,对社会更存在有利的一面,是应该积极推崇的。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公证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效力,它可以从物质上约束着夫妻双方对婚姻负责,对降低离婚率有很大的作用,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也有明显的效果。2、对短期内解决财产麻烦有利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当婚姻出现问题面临离婚时婚前财产公证就会发挥它的作用,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事先已经进行的婚前财产公证内容的明晰分配,避免麻烦,又有利于解决一些由于分配问题而引起的其他不必要的争端,节约了双方的时间和金钱。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结婚和离婚都是夫妻双方的权利。法官可以通过对婚前财产公证书的仲裁来自由裁量财产的归属,这样做减少了和社会各界为界定各自财产利益而进行的大量调查、取证、判断、执行等麻烦,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一、夫妻财产合同公证的意义是什么1、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讲究证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它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当然,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双方当事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呈上升趋势。正是因为大多数的情侣在结婚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到有一天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没有想到将来的麻烦,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去为自己的财产在婚前做一个公证。等到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发现为时已晚。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2、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离婚率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财产纠纷。在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已就离婚达成了一致协议,只是因为无法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而起诉到的。在庭审中,特别是调解阶段,经常看到原被告及其亲属为了争取各自的财产份额而吵得面红耳赤,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因为在法庭上都是讲证据的,因此,在很多时候,有的当事人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在财产问题上吃了亏,但是也是毫无办法,因为判决只能依法进行。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不会再为划分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也就不需要起诉到,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的审判压力。3、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对情侣悬殊且认识的时间也不长,那么,在结婚时,为了防止经济条件差的一方是为钱而来跟富裕的一方结婚,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将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将来发生争执,感情破裂,就不会为财产问题争吵,也不会使富裕的一方因离婚而失去过多的婚前财产。夫妻互敬互爱,同甘共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然而在现代社会,这是理想主义,它看完美,而实则隐藏着矛盾和纠纷。这样的一纸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确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4、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即使是有钱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脚,因为他(她)知道,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第3种观点: 婚前财产公证有如下好处:1、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比未经公证的婚前财产证明力更强;2、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有特殊情况的除外;3、公证文书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第三十法律、行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第1种观点: 一、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1、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为了明确个人财产不与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混淆,或者避免婚内的财产纠纷或者离婚时的财产纠纷,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相关资料的准备,如身份证、婚前财产协议书;2、男女双方亲自到现场,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3、配合做好公证谈话笔录、确认签字;4、亲笔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书;5、在规定的期限内凭收费单据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利: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对短期内解决财产麻烦有利。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婚前财产公证的弊: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2、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3、婚前财产公证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4、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明确财产所有权。以下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1、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差距悬殊2、欲再次结婚的3、 恋爱期间欲买房的4、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利: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对短期内解决财产麻烦有利。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婚前财产公证的弊: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2、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3、婚前财产公证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4、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婚前财产公证使夫妻财产产权明晰,避免纠纷产生。2、预防功利婚姻。3、消除再婚者的顾虑。4、可以减少诉讼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对婚前财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询问,双方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3、双方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书;4、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期限日凭收费单据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