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实际情况写明。合同具有相对性,租赁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出租人和承租人,而不能直接对次承租人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甲方一般写出租房,乙方写承租方,没有特殊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用途是房东与租户之间约定的内容,一般有具体的用途,如“只能作为居住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一定程度上影响租户的使用权。但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用途,租户则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自由使用租赁的房屋。如果非法租户的使用,租户可要求房东改正,否则租户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以下义务: ...(略)第五百八十九条 买受人可以依法要求合同的履行,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租赁人、承包人、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经纪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行使这一权利。第六百六十五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未经批准,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者用途。第六百六十六条 出租人对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过程中发生的缺陷和故障应当及时处理。第六百六十七条 承租人控制租赁物后,应当注意租赁物的保管和使用,维护合法权益,不得违法转租、转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用途是指房屋出租方规定租户在租用房屋的过程中,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禁止将房屋用于其他非约定用途。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租户,房屋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甚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此外,由于房屋用途涉及到合同的履行,因此双方均有义务在合同签订之前明确约定房屋的使用方式,以避免出现纠纷。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对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性质和期限进行履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使用人的实际需要和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使用。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当事人违背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应当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总之,在租赁合同中,房屋用途对租户有着严格的约束和影响,租户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了解清晰并遵守相关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规定应该合法,但不能侵犯租户合法的权益,并且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使用规定与法律规定不符,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选择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当事人选择书面形式的,应当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具体、明确的方式写明。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下列规定: (一)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二)适用与该类型合同相应的法律规定; (三)按照诚信原则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2、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3、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4、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租赁合同中详细定义房屋的使用范围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可以避免双方产生争议和误解,确保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保障;另一方面,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可以防止承租人在房屋使用上出现违规行为,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自愿协商、平等有偿、公平合理的原则订立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超越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民事义务、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综上,为了保护租赁双方的权利,防止出现纠纷和违规行为,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详细定义房屋的使用范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国家以及公共利益原则。同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当事人之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如果租赁合同中规定的使用范围超出房屋所在建筑的范围,可能会违反相关的法律和原则,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中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国家以及公共利益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害国家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室内外公共区域的使用范围在租赁合同中应清晰规定,一般情况下室内公共区域由房东维护,租客有使用权但不属于承租范围;室外公共区域由物业负责维护,租客可享有使用权,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有关房屋的使用目的、使用面积、使用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物业服务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公共物品是指多个人共同利用的不属于个人所有的物品。公共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原则,尊重公共物品的使用常规和公共秩序,保护公共物品的完好和安全,不得侵犯他人使用公共物品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当依照共有份额行使,但所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应当坚持维护共有份额的平等关系,不得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的使用范围一定要清晰规定,室内外公共区域的使用应当遵守公共利益原则,租客有权利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东和物业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
第1种观点: 约定房屋租赁的形式是怎样的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补偿和实现;有关违约条款主要是用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绝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首先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登记须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2种观点: 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原则:公平、平等的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不违反法律的原则;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以及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3种观点: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1种观点: 商品房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2、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3、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4、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适用新租赁准则,对租赁行为制定了更规范的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2种观点: 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有:资产负债率提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加、租赁期的净利率会发生变化、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基本如下:1、 资产负债率提高:原租赁准则下经营租赁资产不计入资产负债表;新租赁准则下所有租赁资产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都需要计入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从而提高资产负债率;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加:原租赁准则下,租赁费用按照资产使用情况,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从EBITDA中扣减;新租赁准则下,租赁资产入表计提折旧并确认相关财务费用,而EBITDA中不扣减折旧和财务费用,因此金额将有所增加;3、租赁期的净利率会发生变化:原租赁准则按直线法确认经营租赁费用;新租赁准则下,租赁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经营租赁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则是前高后低,从而使得租赁期的净利率出现前低后高的变化;4、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原租赁准则下,经营租赁费用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新租赁准则下,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都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如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从而增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租赁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1、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2、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准则适用范围和租赁的识别——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八十七) 新租赁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1、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2、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不适用新租赁准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2、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3、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4、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2种观点: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租赁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有偿的合同;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非消耗物;3、租赁合同转移的是租赁物的用益权,而非所有权;4、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和连续性,时间是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素。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如下: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审理;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起诉由审理。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情形有:1、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害的;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4、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1、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2种观点: 一、租赁方和承租方的区别有哪些1、租赁方和承租方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租赁方即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承租方即承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出租人是有检查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的权利,承租人拥有使用权;(3)义务不同,出租人需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的财产使用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4、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批准的有关文件;5、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则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拓展延伸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要求与注意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要求与注意事项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合同必须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租赁条款、租金支付方式、租期等。双方应明确权益与责任,如租客权利、房东义务、违约责任等。此外,注意事项包括租金支付时间、押金退还、维修责任、租赁期限等。租赁合同应明确房屋状况、设施设备、维修责任等细节,以避免纠纷。租赁合同的签署前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其中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最重要的是,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遵守法律要求,以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双方权益的保护。结语租赁合同的法律要求与注意事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明确权益与责任、注意事项等。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遵守法律要求,以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双方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租赁合同要件(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一)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三)租赁物的用途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四)租赁期限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五)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六)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三、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八)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从上述可知,租赁合同的要件同一般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同,都要求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客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分为有效、无效和可撤销,具备合同生效要件且约束当事人行为的有效,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无效,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请求撤销的可撤销。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分别是:租赁合同有效需要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约束当事人行为的效果;租赁合同无效是指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对租赁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租赁合同可撤销是指租赁合同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等。拓展延伸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注意事项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包括租金、租期、押金、维修责任等。租赁人应仔细阅读合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2.租期开始和结束日期;3.押金金额和退还条件;4.房屋维修责任分担;5.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条件。同时,租赁人还应注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如禁止养宠物、装修要求等。在签订合同前,建议租赁人与出租人充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以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结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分为有效、无效和可撤销等情形。租赁合同作为双方的法律约束文件,明确了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前,租赁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关注租金支付、租期、押金、维修责任等重要事项。此外,注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如禁止养宠物、装修要求等。建议租赁人与出租人充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以避免纠纷和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