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主要是指高级因违法失职被立法机关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
2、此制度于14世纪起源于英国,后来为许多西方国家所效仿。
3、在美国,不是一种刑事审判,而是一种政治审判。
4、判决的效力,一般仅限于免职以及褫夺当事人担任有荣誉、有责任、有薪酬公职的资格。因此,案的处理不影响依据法律所必须的刑事审判。但是,刑事审判应在之后进行。并且,审判认定无罪的,不能交付刑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