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需提交资料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买卖合同、收入证明、加盖公章(上述均为复印件);卖方所需提交资料有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及借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卖方声明、卖方配偶同意出售声明原件;
2、对所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买卖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3、买方将申请贷款的资料报送到银行,得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并发放到贷款专用账户;
4、卖方办理完结提前还贷手续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5、卖方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去交易中心过户;
6、买方支付给卖方除提前还贷以外部分的剩余房款;
7、买方产权证下发后,办理抵押登记;
8、他项权利证书由银行收执,买方取回房产证。
1、“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2、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
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
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