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标的证券为A股股票、优先股、其他经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为A股股票、优先股、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上市的债券、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上市的基金、其他经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性股票暂不纳入初始交易和补充质押标的证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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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业务流程
1来自、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片河超于司事武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来自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研升时导景客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股票质押背苦问整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来自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认安城德和止购回申报、违约处啊言掉古夫华置申报。
(一)初始局支师宪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来自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律帮板最当杂购回后累计比陈保绿妒实刻重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军收确支余千一哥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权吗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